先锋评论 ||  狠刹“标志性浪费”歪风

巴蜀党建   2025年6月13日      四川

 

 

       修订后的《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明确严禁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防止重大决策失误造成严重浪费。然而,有记者实地追踪多地近年来重点推进的标杆性工程发现,部分地方在工程推进过程中,存在堆资源、踩红线、搞变通等现象,致使“半拉子工程”、“短命项目”频现,“标志性浪费”歪风持续蔓延。

       “标志性浪费”所带来的危害不容小觑。从经济层面看,这些资金本可用于民生保障、基础设施建设等关键领域,却被浪费在毫无实际意义的“面子工程”上,大量公共资源被无端消耗,财政资金投入打了水漂,使得本就紧张的财政雪上加霜,严重影响了地方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从社会层面看,“半拉子工程”、“短命项目”不仅破坏了城市的整体形象,民众看到政府投入巨资建设的项目半途而废,会对政府的决策能力和管理水平产生质疑,进而影响政府与民众之间的信任关系,引发社会不稳定因素。

       “标志性浪费”现象是城市规划失序与权力失范的复合症,其根源在于领导干部的急功近利思维与城市治理体系的系统性缺陷。部分领导干部过于追求短期政绩,将标杆性工程视为个人晋升的“跳板”,为了在任期内出成绩、树形象,不惜盲目上马项目,忽视了项目的实际需求和可行性。一些地方在项目决策过程中缺乏科学论证和民主参与,往往由少数领导拍板决定,缺乏广泛的意见征求和专业的评估分析,导致决策失误频发。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和严格的问责制度,使得相关责任人没有受到应有的惩罚,从而助长了这种不良风气。

       要效遏制“标志性浪费”不正之风,必须来一次从上至下、由内而外的深层净化,将歪风邪气祛除。领导干部应当以身作则,当好引领航船的舵手,深刻认识到真正的政绩是为人民群众谋福祉,而不是搞华而不实、如同海市蜃楼般的“形象工程”,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将群众的满意度作为衡量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准,多做打基础、利长远的实事。决策机制需科学,就像一位经验丰富的探险家在出发前详细规划路线、预估可能遇到的风险一样,立项前要充分开展可行性研究和风险评估,广泛征求专家、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意见,拓宽公众参与基层项目决策的渠道,通过听证会、线上投票、社区座谈等方式,让基层群众能够充分表达意见和建议,在决策过程中充分考虑民意,避免“拍脑袋”决策为项目埋下隐患。

       强化监督问责必不可少,上级部门要像一位严格的“监工”,加强对基层项目的全程监督,建立健全项目跟踪机制,还应该是一位合格的“医生”,定期检查项目进展、资金使用等情况,发挥基层纪检监察部门的作用,对项目建设中的违规行为及时进行纠正和处理。同时,设立专门的举报渠道,鼓励媒体和公众对基层“标志性浪费”现象进行监督和曝光,形成全社会共同监督的良好氛围,让“标志性浪费”无处遁形。(作者:廖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