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锋评论 ||  “紧日子”要过好,“精准刻度”不可少

巴蜀党建   2025年6月13日      四川

 

 

       当前,在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走深走实之际,党中央对《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进行修订,无疑是进一步拧紧了党政机关带头过“紧日子”的关键制度螺栓,其深远意义自不待言。然而,任何的良法美意,其最终成效都系于精准得当的落实。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坚定目标下,我们尤需警惕将“过紧日子”异化为机械的“一刀切”,导致在必要的履职保障上“打折扣”。精准区分合理需求与奢靡浪费的边界,让制度的“螺栓”既拧得紧、又拧得准,方是《条例》生命力之所在。

       “过紧日子”的初衷,是向挥霍浪费开刀,向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开刀,绝非让该办的事办不了、该履的责履不好。现实中,一些地方和部门在执行类似政策时,曾出现过“跑偏”现象。有的为了追求表面上的“节约”,削减了必要的调研、培训经费,影响了决策的科学性和干部能力的提升;有的以财政紧张为由,压缩本该正常投入民生项目的经费,导致群众的急难愁盼得不到有效解决;还有的把“过紧日子”等同于“过苦日子”,在必要的办公环境改善、办公设备更新上从严控制,甚至削减干部的正常薪资待遇,挫伤了干部干事积极性。这种“宁可错杀一千,不可放过一个”的简单化操作,表面上“政治正确”,实则背离了制度的本意,损害了治理效能,最终可能让“过紧日子”的好经被念歪。

       习近平总书记曾深刻指出,“党和政府带头过紧日子,目的是为老百姓过好日子”。这清晰阐明了“过紧日子”是手段而非目的,其核心在于将宝贵的财政资金更高效地用于发展紧要处、民生急需上,这其中蕴含着“节用裕民”的朴素思想。因此,《条例》执行必须聚焦“精准”二字。

       要精准界定范围。新规聚焦的关键领域——经费管理、差旅出行、公务接待等,本身就有需要精细分辨的空间。何为“必要”?何为“浪费”?不能仅凭金额大小或主观感受,而应建立清晰的、可操作的“正面清单”与“负面清单”。比如,保障重大民生项目推进的差旅是必要的,超标配备、重复配备公车则是浪费;保障应急处突、服务群众的车辆调度是必要的,公车私用、无谓的迎来送往则是浪费。政策制定者和执行者心中都要有这把精准的“刻度尺”。

       要精准区分层级与职能。不同层级、不同职能的机关单位,其履职需求差异显著。上级机关的宏观指导和基层一线直面群众的服务,其运行成本结构自然不同。执行《条例》不能搞“上下一般粗”“左右一个样”。必须充分考虑不同岗位、不同任务的特殊性,在制度框架内赋予必要的弹性空间和裁量权,确保该保的能保住、该干的能干好。避免“水至清则无鱼”的极端,更要防止“一管就死”的僵化。

       要精准运用监督与问责。监督的“探照灯”不仅要照亮明目张胆的浪费,也要能识别因“一刀切”导致的履职不力。问责的“板子”,既要打在铺张浪费者的身上,也要警惕那些以“节约”为名、行懒政怠政之实的行为。要建立科学的绩效评估体系,将保障有效履职作为衡量节约成效的重要维度,防止为避责而“不作为”“慢作为”。

    要精准引导节约文化。推动节约理念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是更高层次的“精准”。要引导机关干部真正理解“过紧日子”的精神内核是效能提升与责任担当,而非单纯地“勒紧裤腰带”。从“要我节约”到“我要节约”的转变,其动力应源于对公共资源的敬畏、对职责使命的忠诚,以及对“好钢用在刀刃上”这一朴素治理智慧的认同。这样的文化自觉,才能从根本上杜绝形式主义的“伪节约”和因噎废食的“乱节约”。

    拧紧“过紧日子”的制度螺栓,力道必须适中、落点必须精准。过犹不及,松垮的螺栓无以约束浪费,而过度拧紧、偏离目标的螺栓则可能损伤整个治理机器的有效运转。《条例》的威力,不仅在于它划出了不能触碰的“红线”,更在于它能否激发出一种负责任、讲效能、重实绩的治理智慧。唯有把握好“紧”与“保”、“节”与“效”的辩证关系,在精准施策中寻求最优解,《条例》才能真正成为深化作风建设、提升治理能力、巩固执政根基的“利器”,让党和政府带头过“紧日子”的示范效应,最终转化为亿万人民实实在在的“好日子”。(作者:郑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