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锋评论 || 莫让履职清单沦为“纸面文章”

巴蜀党建  2025年8月1日     四川

 

 

       近日有媒体从中央编办获悉,全国3.8万个乡镇(街道)履职事项清单编制工作已于今年6月底全面完成。这份平均涵盖340项职责的清单,其核心价值在于清晰界定了乡镇(街道)的职责边界,明确了“该干什么,不该干什么”。这标志着县乡两级权责关系更加清晰,基层治理体系得到优化,为解决长期以来基层负担过重、权责不匹配的治理难题提供了重要指引。

       “编筐编篓,重在收口。”清单编制完成,绝非意味着治理优化工作的结束。如果清单仅仅停留在纸面,就无法在基层实际工作中得到有效执行和应用,那么基层负担过重、权责失衡的问题只会以新的形式延续。

       清单需与时俱进,方能历久弥新。当前确定的职责划分虽然清晰,但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面临的问题和任务是动态变化的,新的挑战和要求会不断涌现。如果清单长期固定不变,很快便会与实际工作脱节,失去指导意义。因此,必须建立健全清单动态调整的长效机制。乡镇(街道)可每半年主动提出职责调整建议,并由县区级层面进行定期评估审核。同时,要畅通基层干部和群众反映问题的渠道,例如开通线上反馈平台,确保清单内容能与时俱进,始终与基层实践同频共振。

       清单的有效落实离不开配套支持和上级协同。清单中明确的基本履职事项,是乡镇(街道)必须承担的主体责任,而配合履职事项,则要求其协助上级部门完成相关工作。然而,如果上级部门在执行配合事项时,只是简单地向基层分派任务而不提供必要支持,或者对于已明确收回的事项,仍然习惯性地将责任和工作压给基层,那么清单的约束力就会形同虚设。要真正落实清单,关键在于上级部门必须切实承担起清单中“收回事项”的责任,杜绝向基层转嫁;在涉及“配合事项”时,要建立有效的信息共享、资源调配和协调联动机制,充分考虑基层的实际承接能力,避免单向施压。同时,清单的落地离不开相应的人力、财力和权限保障。要确保基层有足够的人员、经费和必要的权限来履行清单规定的职责,否则清单只会成为基层新的束缚而非赋能工具。

       清单的执行还需要强有力的监督和问责机制。一方面,应当建立围绕清单执行情况的常态化监督体系,综合运用随机抽查、定期检查、群众满意度测评等多种方式,对清单的落实效果进行跟踪评估。另一方面,要配套建立明确的问责制度,对于清单中明确规定上级收回的事项,上级部门仍转嫁基层;或者对于清单明确属于基层的职责,基层干部存在推诿扯皮、消极不作为的情况,都应坚决追究责任。只有让权责与后果紧密挂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清单才能真正具备执行力与威慑力。

       “治大国若烹小鲜”,基层治理贵在精细、重在落实。履职清单是优化基层治理的重要工具,而非形式上的成果,编制完成只是起点,而非终点。清单的生命力在于它能够根据基层实践不断调整完善,其效力的发挥则依赖于配套的保障措施以及刚性的监督问责。唯有将清单上的文字要求切实转化为行动准则,才能真正卸下基层不合理的负担,让基层有更多时间和精力服务群众、干事创业。(作者:郑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