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时评 || 法治为盾,“三维”托举“她权益”
巴蜀党建 2025年11月17日 四川
人身安全保护令终结家暴阴霾,司法救助金解燃眉之急;产假降薪遭遇公正裁决,职场歧视迎来工会硬核发声。湖南司法实践中的三桩典型案例,恰似三束微光,照亮了女性权益保障的前行之路。新修订的《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的出台,正是这些实践智慧的制度凝结,彰显了湖南以法治为盾、以协同为要、以温情为魂,多维度筑牢妇女权益防护网的坚定实践。
司法兜底,权益保障有硬度更有温度。隆小红的遭遇并非个例,家暴受害者往往面临“维权易、维生难”的困境。人身安全保护令以法律强制力斩断暴力链条,3万元司法救助金则用民生温度化解现实难题,这种“惩戒+帮扶”的双重举措,正是司法保障的题中应有之义。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妇女是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创造者,是推动社会发展和进步的‘半边天’。”湖南司法机关跳出“就案办案”的局限,将法律惩戒与生活救助无缝衔接,既守住了反家暴的法治底线,又传递了司法为民的人文关怀。新实施办法吸纳这一实践经验,明确司法救助与反家暴工作的衔接机制,让法律不仅成为“利剑”,更成为女性的“避风港”。
劳动维权,击碎性别歧视的隐形壁垒。会计小霞休产假被降薪的遭遇,折射出部分用人单位对女性生育权益的漠视;而职场中普遍存在的隐形性别歧视,则是阻碍女性职业发展的“玻璃天花板”。法院的公正判决与工会的强硬发声,形成了维护女性劳动权益的双重保障。“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女性的生育权是基本人权,不应成为职场歧视的“原罪”。湖南通过司法裁判确立行为准则,以工会监督压实企业责任,再以地方性法规固化维权成果,构建起“个案纠正—行业规范—制度保障”的完整链条。新实施办法明确禁止就业性别歧视、保障产假待遇等条款,让女性在求职、任职、晋升等各环节都能获得平等保护,真正实现“生育无忧、职场有为”。
协同共治,凝聚权益保障的强大合力。妇女权益保障是一项系统工程,绝非单一部门能够独立完成。从法院的公正裁判到工会的监督发声,从司法救助的精准帮扶到地方性法规的制度完善,湖南构建起“司法保障+行政监管+社会协同”的多维度治理体系。宋庆龄曾说:“妇女解放与社会进步是同一步调的。”保障妇女权益,不仅是对个体尊严的维护,更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湖南的实践告诉我们,只有打破部门壁垒,推动司法、行政、工会、社会组织等多方力量协同发力,才能实现对女性权益的全场景、全覆盖保障。新实施办法正是这种协同治理理念的制度体现,它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责分工,建立了信息共享、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让权益保障从“碎片化”走向“系统化”。
从个案正义到制度完善,从单点突破到系统治理,湖南在妇女权益保障领域的实践探索,为全国提供了宝贵经验。保障妇女权益,既要以法治为盾,筑牢制度底线;也要以温情为脉,回应民生关切;更要以协同为翼,凝聚治理合力。正如马克思所言:“社会的进步可以用女性的社会地位来精确地衡量。”期待湖南以新实施办法的施行为契机,持续深化妇女权益保障工作,让每一位女性都能在法治的阳光下勇敢追梦、绽放芳华,也为推动全社会实现性别平等、促进社会文明进步作出更大贡献。(文/何竹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