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时评 || 以有效约束机制为教师减负 创造育人空间
发布日期:2026-02-25 来源:巴蜀党建网
近日,教育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中小学教师非教育教学负担若干措施的通知》,围绕当前教师面临的非教学负担突出问题,提出了一系列明确、具体、可操作的解决方案,旨在从制度层面切实为教师减负松绑,保障其回归教书育人的主责主业。
“为教师减负”始终是社会各界持续关注的议题。长期以来,“教学为辅、杂务缠身”的现象在许多地区不同程度地存在,不仅影响了教师的职业热情与专业投入,也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教育教学质量的提升与学生的全面发展。
近年来,从国家到地方陆续出台相关政策,着力规范各类社会事务进入校园,教师负担过重问题得到初步缓解。然而,部分地区仍存在减负措施落实不到位、效果不持久等情况,形式主义与负担反弹现象时有发生。此次《通知》的出台,正是着眼于构建长效、规范、可监督的减负机制,推动教师减负工作从“治标”向“治本”深化。
针对以往职责边界不清、任务摊派随意的状况,《通知》对教师工作范围作出了清晰界定。文件明确指出,不得安排教师参与巡河护林、交通执勤、创建执勤、庆典展演等与教育教学无关的事务,从而为教师职责划定了明确红线。
在规范各类“进校园”活动方面,《通知》强调此类活动须与学校现有课程教学、主题活动及课后服务等内容有机整合,避免重复叠加。同时,通过实行“白名单”管理制度,严格控制进校园活动的数量与频次——省级审批进入校园的事项一般不超过10项,每所学校每学期各类进校园活动总计不超过6次,从源头上减少不必要的干扰。
此外,针对教师反映较为集中的值班、监考、校外活动及培训负担等问题,《通知》也作出了合理安排与刚性约束。例如,在法定节假日、寒暑假等无学生在校期间,原则上不安排专任教师值班;学校每年承担社会考试次数不超过5次,并对教师监考任务进行合理调配与管理,避免影响正常教学安排。
厘清职责边界、控制事务总量,是将减负要求落到实处的重要保障。《通知》通过细化标准、量化管理,将原则性要求转化为可执行、可检查、可问责的具体指标,有助于消除政策执行的模糊空间,防止负担在隐形中反弹。
真正为教师营造安心从教、静心育人的环境,不仅需要教育系统的努力,也有赖于各级政府、相关部门乃至全社会的共同理解与支持。只有充分认识教师工作的专业性与特殊性,尊重教育教学规律,杜绝随意向学校和教师摊派任务,才能共同构筑起尊师重教、协同育人的良好生态。
总体来看,此次《通知》内容具体、导向清晰、措施务实,既回应了一线教师的普遍关切,也为基层教育部门和学校落实减负工作提供了明确依据。通过强化制度约束、优化管理机制,有望推动教师减负工作走向深化、细化、常态化,让广大教师能够把更多时间和精力投入到教育教学中,最终惠及每一位学生的成长与发展。(作者:冯俊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