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州区财政局】以财政“硬支撑”赋能城市治理“绣花功”

发布日期:2026-03-27           来源:巴蜀党建网

 

 

       3月25日,巴中市巴州区委书记余斌主持召开城市治理工作专题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工作的重要论述及中央和省、市城市工作会议精神,明确提出要下足“绣花”功夫推进城市精细化治理,聚焦短板弱项补齐城市功能,完善治理机制凝聚工作合力,加快建设品质生活宜居地。财政部门作为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将深入贯彻落实此次会议精神,主动扛起财政责任,精准发挥财政职能,以强有力的财政保障、精细化的财政管理、多元化的财政引导,为全区城市治理工作高质量推进注入坚实财政力量。

       强化资金保障,筑牢城市治理“硬支撑”

       始终坚持民生优先、保障有力的原则,精准对接城市治理重点任务,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把有限财力向城市治理、民生改善领域倾斜,确保资金跟着任务走、保障围着需求转。一是聚焦基础设施补短板,统筹安排财政资金,重点支持城市道路改造、市政管网更新、环卫设施升级等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系统谋划一批补短板、强弱项的重点工程,着力破解城市发展瓶颈,提升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呼应会议“从大处着眼,坚持规划引领,补齐功能短板”的要求。二是聚焦微治理提品质,设立城市微改造专项资金,重点支持背街小巷整治、老旧小区功能提升、口袋公园生态建设等微改造、微提升、微整治项目,因地制宜优化城市细节,让巴城更加靓丽、更有品质,切实把会议关于城市微治理的部署落到实处。三是聚焦重点领域强保障,加大对市容秩序管控、环境卫生运维、市政设施养护、公共服务供给等重点领域的资金投入,保障动态巡查、精准派单、高效处置等工作有序开展,为“卷尺哥”式精准监督、问题清单闭环管理等创新工作方法提供坚实资金支撑,确保巡查无盲区、问题无遗漏。同时,严格落实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要求,推动财力下沉,增强基层街道、社区的城市治理保障能力,确保各项治理举措在基层落地生根。

       完善机制建设,提升财政保障“精准度”

       立足财政职能,主动对接城市治理“巡查、派单、处置”闭环机制,以机制创新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推动城市治理提质增效。一是建立资金精准投放机制,结合城市治理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时限清单,精准测算资金需求,科学分配财政资金。区分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城乡结合部等不同类型区域的治理需求,实行分级保障、分类施策,对重点难点问题加大资金倾斜,对常规治理任务强化常态化保障,确保资金投放精准高效。二是健全资金绩效管理机制,将城市治理相关资金纳入绩效管理全过程,建立“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应用”的闭环管理体系,加强对资金使用的跟踪问效,严厉查处截留、挤占、挪用城市治理资金的行为,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践行会议“简约集约、务实管用”的工作原则。三是完善专项基金管理机制,规范城市治理专项基金运作,明确基金使用范围、审批流程和管理责任,采取“专项基金引导、国企市场化实施”等模式,助力高效处置机制落地,推动形成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巩固提升的正向循环。同时,整合用好各类财政资金,加强与城市大脑智慧平台、智慧社区建设的资金衔接,为精准派单、智慧治理提供财政保障。

       聚焦多元联动,凝聚城市治理“向心力”

       积极发挥财政政策引导作用,打破“政府单一投入”模式,推动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协同、群众参与”的城市治理新格局,呼应会议关于引导群众参与、凝聚治理合力的要求。一是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出台财政激励政策,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特许经营等方式,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城市微改造、环境卫生市场化运营等领域,缓解财政资金压力,丰富城市治理投入渠道。借鉴“居民出一点、企业投一点、政府补一点”的多元筹资模式,激发市场主体参与城市治理的积极性。二是激发群众参与热情,加大对社区自治项目、志愿服务队伍的财政支持力度,建立健全群众参与城市治理的激励机制,对积极参与环境维护、问题监督、协商议事的群众和社会组织给予适当奖励,培育群众主人翁意识,推动形成“人人参与、共建共享”的良好氛围。三是强化部门协同保障,加强与住建、城管执法、环卫、民政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建立财政保障联动机制,精准对接各部门治理需求,及时统筹调度资金,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城市治理各项工作协同推进。同时,通过财政资金引导,推动建立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区居民、志愿者等多方参与的协商沟通机制,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让城市治理更贴合群众需求。

       深化财政改革,夯实城市治理“长效基”

       以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为抓手,不断提升财政管理规范化水平,为城市治理工作提供长效保障。一是推进财政精细化管理,细化预算编制,严格预算执行,加强国库集中支付管理,确保城市治理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位,切实提升财政保障的及时性和有效性。二是健全财政监督机制,整合财政监督力量,加强对城市治理资金使用、项目实施的全过程监督,建立常态化监督检查机制,及时发现和解决资金使用、项目推进中的问题,确保各项工作规范有序开展。三是加强政策研究对接,深入研究中央和省、市关于城市治理、城市更新的财政政策,积极争取上级专项资金支持,结合我区实际,完善配套财政政策,为城市治理工作提供政策支撑。同时,落实城市更新相关财政政策,支持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完整社区服务设施建设等工作,推动城市发展从大规模增量建设转向存量提质改造和增量结构调整并重,助力城市精细化治理水平持续提升,为巴中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建设营造整洁、有序、文明的城市环境,为加快建设品质生活宜居地贡献财政力量。(陈大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