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时评 || 干部带头之外 更要理顺物业供需
发布日期:2026-05-6 来源:巴蜀党建网
近期,江西九江、云南屏边等地相继发出倡议,号召公职人员、党员干部带头缴纳物业费,部分地区还将缴费情况与干部提拔重用、评先评优挂钩。此举初衷值得肯定,意在以干部示范破解物业费收缴难题,化解社区治理堵点,但其局限性也同样明显。破解物业缴费这一基层治理顽疾,不能只靠对干部施压,更要找准根源,同步理顺物业与业主的供需关系,实现“标本兼治”,才能构建长效治理格局。
干部带头缴纳物业费,确能发挥积极的示范效应。作为公职人员、党员干部,带头履行公民义务、恪守契约精神,既是自身职责所在,也能带动身边群众树立诚信缴费意识,短期可有效提升物业费收缴率,缓解物业公司运营压力,保障小区保洁、安保、电梯运维等基础服务正常运转,这是破解困局的有益尝试。但必须清醒认识到,物业缴费难不是单一的“缴费意愿”问题,而是服务、管理、机制等多重矛盾叠加的结果,单纯依靠干部加压,难以从根源上化解矛盾。
现实中,物业费收缴难的核心症结,在于物业与业主之间的供需失衡、权责不对等。不少物业公司存在服务缩水现象,门禁形同虚设、楼道卫生无人清扫、电梯故障维修拖延,收费标准与服务质量严重脱节;有的物业公司收费不透明,物业费收支、小区公共收益等账目从未主动公示,业主交的是“糊涂钱”;更有甚者,对业主反映的问题敷衍推诿,沟通维权渠道不畅,导致矛盾越积越深。
单纯要求干部带头缴费,却不同步约束物业公司提升服务、规范管理,本质上是“只要求业主尽义务,不约束物业履责任”,本末倒置。将民事契约层面的缴费义务,与干部评先评优、提拔任用硬性捆绑,虽能倒逼干部主动缴费,却无法消除普通业主的顾虑,也难以改变物业乱象的根源。即便所有公职人员都按时缴费,只要物业服务质量不提升、账目不透明、维权渠道不畅通,普通业主的抵触情绪就难以消除,缴费难的问题仍会反复出现,甚至可能加剧干群之间的信任裂痕。
破解物业缴费困局,关键在于回归契约本质,理顺物业与业主的供需关系,构建“双向约束、权责对等”的治理体系。首先,要强化物业履约责任,倒逼服务提质。主管部门应制定明确的物业服务标准,细化保洁频次、安保在岗时间、维修响应时限等硬指标,引入第三方评估机制,将评估结果与物业费定价、续聘选聘直接挂钩,对服务不达标、整改无效的物业公司,建立退出机制,让“质价相符”成为行业底线。同时,强制要求物业公司定期公示物业费收支、公共收益等明细,用阳光账目消解业主疑虑。
其次,要激活业主自治活力,畅通沟通维权渠道。社区应主动指导小区成立规范的业主委员会,杜绝物业、开发商干预,保障业委会真正代表业主利益,赋予其监督物业履约、审核账目、启动更换物业程序的实权。搭建社区、物业、业主三方议事协商平台,建立“居民吹哨、物业报到”的响应机制,让业主的合理诉求能及时得到回应和解决,化解矛盾于萌芽状态。
最后,要坚持标本兼治,实现示范引领与制度完善有机结合。干部带头缴费仍需坚持,但其核心应是带头守法履约、带头理性维权,而非单纯的“无条件缴费”。同时,要完善相关监管制度,明确物业与业主的权利义务,细化服务瑕疵对应的物业费减免标准、恶意欠费的追缴流程,既引导业主树立契约意识,也约束物业公司规范经营。
物业缴费难题,看似是小事,实则是基层治理的大考题,关乎群众的居住品质,关乎社区的和谐稳定。干部带头是破解困局的“第一步”,但绝不是“最后一步”。唯有摒弃简单化的行政思维,少一点“加压倒逼”,多一点“精准施策”;少一点“表面功夫”,多一点“根源治理”,同步理顺物业供需关系,才能破解恶性循环,实现物业尽心服务、业主自觉缴费、小区和谐共治的良性循环,让社区真正成为群众宜居安心的幸福家园。(作者:郑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