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时评 || “带头缴费”不能止于“带头”

发布日期:2026-05-09           来源:巴蜀党建网

 

 

       最近,如果您添加了江西九江公职人员的微信,或许会在朋友圈刷到一份《公职人员带头缴纳物业费倡议书》。这份倡议书言辞恳切,又透着一份严肃。它在网上引发了不少争议——有人叫好,也有人质疑。但争论的具体对错或许不是重点,我们更需要看清的是这份倡议书背后的政策逻辑:这不是一次简单的催缴,而是政府在下一盘大棋,倡议书不过是落子的开始。

       出现倡议书现象的核心在于,物业费收缴困境,已不是个别纠纷,而是正蔓延开来的全国性治理难题。2025年8月由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进城市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中明确写入“实施物业服务质量提升行动”,释放了清晰信号:高质量城市建设的底层逻辑,离不开高水平的社区服务。然而现实并不乐观。据《中国新闻周刊》4月报道,全国500强物企平均收缴率从2020年的93%降至2025年的71%;2025年物业撤场项目达173个。收缴率跌破运营成本线——服务质量下滑——业主拒交情绪发酵,这个恶性循环,正在无数小区里悄然运转。

       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党员干部要有‘先’的意识,走在前列、干在实处。”在物业费僵局面前,党员干部率先缴费,确有打破僵局的积极意义。但现在网络上舆论之所以持续发酵,归根结底是因为群众的两个深层担忧没有得到回应:一是失位的物业企业能否被整改——服务与收费严重脱节,公共收益不透明,维修基金去向成谜,钱交了,服务在哪里?二是堵塞的维权通道能否真正起效——12345热线投诉后只得到“正在整改”的回复,法律程序复杂,业委会形同虚设,想讨个说法却投诉无门。如果这两个担忧能被制度性化解,如果物业服务真正实现质价相符,那么“带头缴费”就不再是一句孤立的口号,而会成为打破僵局的第一块多米诺骨牌。反之,如果只讲带头、不讲整改,公职人员就会陷入“忍气吞声交不合格服务费”的尴尬,这不仅不是“作为”,反而会纵容物业服务企业的不作为、压榨群众的合理维权空间。

       因此,当前最需要的不是争论“该不该带头”,而是抓住这一波社会关注度,吸纳公众意见,把“带头缴费”与“配套改革”绑在一起推进。要让党员干部的“带头”,成为倒逼物业服务提质、维权渠道畅通的催化剂,而不是替物业失职“背锅”的形式主义。那么,如何确保物业服务质量真正提升?思路其实可以像开超市一样朴素:从来不是逼着顾客结账,而是把商品摆好、标清价格、提升体验,让消费者心甘情愿买单。行政归行政,法律归法律,市场的事情,先让市场发挥作用,具体可从四个方向发力:

       一要推动物业收费制度化、透明化。推行“菜单式”收费标准,服务项目与价格一一对应;强制物业按年度公开收支明细、维修基金去向,让业主看得明白。二要打通监督与反馈的“最后一米”。建立街道牵头、社区落地、业委会参与的常态化评议机制,每季度面对面打分;12345物业投诉实行“限时办结、结果可复核”,不再让“正在整改”糊弄人。三要完善社区物业管理的法治闭环。制定物业退出机制和处罚细则,服务质量不达标就得走人。开设物业纠纷“小额诉讼快车道”,降低业主维权门槛,让业主真正硬气起来。四要重新定位“关键少数”的角色。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不光是“带头缴费”的示范者,更要做制度落地的推动者——带头查账、带头推动成立业委会、带头监督物业履职。把个人的“带头”变成机制的“驱动”,这才是关键。

       在现代化基层治理的答卷上,“带头”固然是一种解题思路,但它绝不是万能答案,更不可能永远是高分答案。让契约回归市场,让服务质量匹配缴费价格,让干部的引领作用落到机制建设上——唯有如此,才能打破“你不服务、我不缴费”的双向失信困境,才能让物业管理服务真正提速提质,让高质量城市建设的图景,从每一栋楼、每一个小区里长出来。(作者:李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