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时评 || 让智慧城市回归“实效”本位

发布日期:2026-05-19           来源:巴蜀党建网

 

 

       投资八千多万元的“智慧城市”项目,七个子项目中有六个被停用或闲置,使用时间最长的不过一年半,最短的仅半年。半月谈记者在贵州某县的调研,揭开了部分地方智慧城市建设“建成即闲置”“投入即浪费”的尴尬现实。这并非个案,盲目规划、重复建设、数据不通等问题在基层治理中屡见不鲜。面对大量财政资金和社会资本打了水漂的困境,如何让智慧城市真正“活起来”“用起来”,已成为当务之急。解决问题的关键,在于从源头治理、过程管控、末端盘活三个维度精准发力,构建全链条的防浪费、促实效机制。

       抓好“统筹关”,以系统思维破除壁垒。省级层面应加强对智慧城市建设的统筹规划,制定统一的技术标准、数据接口和平台规范,为地方自建系统与上级平台的对接预留空间。各地在启动项目前,应主动对接上级规划,充分研判政策走向,避免因“信息不对称”导致项目刚建成即被上级统一系统覆盖。对于功能相近、目标用户重叠的项目,应建立跨部门联合会审机制进行合并共享。

       管好“运营关”,让项目建得好更用得好。智慧城市项目不能“一建了之”,必须建立覆盖规划设计、招标采购、建设实施、运营维护、绩效评价全流程的管理制度。项目合同中应明确运营期限、服务标准和考核办法,将运维费用与系统使用率、群众满意度等指标挂钩。同时,面对因缺乏专业人才导致的县级城市智慧项目闲置率高的问题,要加大基层信息化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委托运营等方式引入专业团队,让系统建成后“有人会用、有人愿用”。

       盘好“存量关”,让沉睡资产重获新生。对已建成的闲置或低效运行项目,应逐一排查、建立台账,根据实际情况分类处置。硬件设备尚可使用的,可统筹调配至公安、城管、应急等有实际需求的部门继续使用;软件系统有部分功能的,可进行模块化拆分,将有价值的功能嵌入其他在用系统;确已过时、无法改造的,应及时止损,做好资产报废处置。为了减少资金浪费,可以将部分项目的运营权向社会资本开放,通过特许经营、委托运营等方式引入市场主体盘活闲置资产,以市场化收益反哺项目运维成本,减轻财政负担。

       用好“问责关”,以刚性约束倒逼实效。将智慧城市项目建设成效纳入地方政府绩效考核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范围,重点考核系统使用率、数据鲜活度、群众满意度等实效指标,坚决杜绝“以建代用”“建而不管”。对于因决策失误、监管缺位造成重大资金浪费的,要依规依纪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定期向社会公布项目运行情况,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群众评议,让“沉睡的智慧项目”在阳光下无处遁形。

       智慧城市建设的初衷,是让科技赋能治理、让数据服务民生。不驰于空想、不骛于虚声,坚守为民初心、注重实际成效,智慧城市才能成为提升群众幸福感、推动城市治理现代化的有力支撑,而不是昙花一现的“数字景观”。(作者:赵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