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时评 || 以庄严之仪 铸信仰之魂
发布日期:2026-05-21 来源:巴蜀党建网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细读之下,一个细节令人眼前一亮:首次明确提出可在“七一”、国庆等重大纪念日可集中宣誓、增强仪式感。这一修订,看似流程微调,实则意蕴深远——它让庄严的宣誓仪式与民族记忆、政党荣光同频共振,将个体的政治生命融入宏大的时代叙事。
与2014年旧版仅作基础流程要求不同,新版细则突出重大纪念日的时间刻度,赋予了宣誓更厚重的历史意义。这一修订,从两个维度彰显其深远价值:于党员个体,在党的生日、祖国华诞之际举起右拳庄严宣誓,誓言便不再是一时的表态,而成为与党和国家命运紧密相连的终身托付;于党组织,这不仅优化了工作程序,更以制度化方式强化了党员的身份认同,推动红色基因代际传承。
仪式感从何而来?又为何重要?古语云:“石可破也,而不可夺坚;丹可磨也,而不可夺赤。”一场庄重的宣誓,正是以共同的时空、统一的符号、铿锵的誓言,将信仰之“坚”、初心之“赤”刻进党员的血脉。心理学研究表明,重大节点上的集体仪式,能够强化情感认同、建构集体记忆。在“七一”“国庆”这样的特殊日子集中宣誓,既是对历史的致敬,也是对未来的宣示——它让每一位党员在恢弘的历史坐标中,重新定位自己的责任与担当。
让这一制度真正落地见效,关键在“实”字上下功夫。一要紧扣节点,统筹谋划。各级党组织应将“七一”、国庆等纳入年度党员教育工作计划,提前部署、精心组织,避免临时应付、流于形式。二要规范流程,增强感染力。在严格执行宣誓仪式的基础上,可结合实际增加党史讲述、优秀党员发言、重温入党志愿书等环节,让仪式更有温度更加庄重。三要注重长效,推动实践。集中宣誓不是“一次性活动”,宣誓之后应配套开展座谈交流、设立践行清单、定期回望初心等机制,让誓言从耳畔落到脚下。
新修订的《细则》既是严把党员入口关的制度标尺,也是培育红色接班人的精神指南。作为一名青年党员,我深感责任在肩。在今后的工作与生活中,将牢记誓言、严守规矩,把每一次仪式激发的神圣感,转化为实干中的责任感。“请党放心,强国有我”这并非一时的心潮澎湃,而是一名青年党员在党旗下许下的、需要用一生去兑现的诺言。当庄严的仪式铸就信仰的魂魄,我们必能在新征程上步履坚实,一往无前。(作者:李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