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时评 || 让宣誓在重大纪念日“实”起来
发布日期:2026-05-21 来源:巴蜀党建网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首次明确提出可在“七一”、国庆等重大纪念日组织集中入党宣誓。这一修订释放出明确信号:入党宣誓不是可有可无的“花架子”,而是必须抓实抓细的政治仪式。然而现实中,一些基层党组织的宣誓却存在“为宣誓而宣誓”的现象——临时拉横幅、拍照片、发推文便算完成任务。要让入党宣誓真正走心走实,关键在“实”字上下功夫。
要把准节点,夯实“实”起来的前提,变“临时应付”为“年度规划”。现实中,不少基层支部的入党宣誓是“想起来就搞、上级要求才搞”,缺乏系统性规划。新细则明确可在“七一”、国庆等节点集中宣誓,恰恰要求我们将这项工作纳入年度计划,变“随机触发”为“主动设计”。去年“七一”期间,崇州市组织104名新发展党员代表在市委党校进行集中入党宣誓活动,与“七一”讲党课一体推进,提前确定宣誓场地、组织新党员座谈,有参与者说:“这辈子都忘不了。”这启示我们:各级党组织应将重大纪念日纳入年度党员教育工作计划,提前部署、精心组织,避免临时应付、流于形式。只有提前统筹、精心设计,才能让每一位党员在恢弘的历史坐标中重新定位自己的责任与担当。
要规范流程,抓牢“实”起来的关键,变“照本宣科”为“情感浸润”。《说文解字》讲:“礼者,履也。所以事神致福也。”礼的本质,从来不是外在形式的机械重复,而是内心敬畏的外化表达。入党宣誓作为党内政治生活中最庄重的“礼”,同样如此。可现实中,有的宣誓只是把誓词念了一遍——念完就算交差,党员站在那里像完成一项“政治KPI”。这哪里是“礼”?分明是把仪式做成了流程。正如《细则》中强调的,入党宣誓不仅要“走形”,更要“走心”。宣誓前,重温入党志愿书或回顾本人入党初心,可以让情感预热;宣誓时,老党员逐一为新党员整理党徽、握手勉励,可以让仪式更有温度。如此,方能变“照本宣科”为“情感浸润”,让入党宣誓真正触及灵魂、留下印记。
要注重长效,筑牢“实”起来的根本,变“一次性活动”为“持续性教育”。宣誓作为一种公开承诺,天然具有约束力——它迫使当事人为后续行为与先前承诺的一致性负责。契合心理学上“承诺一致性原理”理论:人一旦公开做出了承诺,就会在内心产生保持言行一致的压力。但仅有内心的自我约束还不够,还需要制度化的跟进保障。因此,宣誓之后要立即跟进“三个一”:建立一份“践诺档案”,记录党员对照誓词查找的差距和整改措施;每季度开展一次“初心回望”,在支部会上分享践诺进展;年底组织一次“民主评议”,将践诺情况作为评优的重要依据。南充市开展“承诺践诺”行动,邛崃市建立“双诺双评”机制,正是这一闭环的生动实践。唯其如此,宣誓时的热血才不会冷却,誓言才能从耳畔落到脚下。
“仪式如刻刀,信仰是深痕。”新修订的《细则》为增强党员教育实效提供了制度抓手。重大纪念日的集中宣誓,绝不是一场“政治秀”,而是一次信仰的再确认。庄严的仪式感,铸就的是永不消退的归属感;公共的承诺,照亮的是踏踏实实的实践之路。只有当仪式与规划、情感、制度紧密咬合,入党宣誓才能真正成为党员生命中“抹不去的印记”。(作者:李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