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时评 || 以“自剜腐肉”之勇 铸“打铁自身硬”之魂
发布日期:2026-08-05 来源:巴蜀党建网
8月4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通报2026年上半年对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情况:处分1535人,其中厅局级59人、县处级356人,移送司法机关138人。一组沉甸甸的数字,既是纪检监察机关刀刃向内、自剜腐肉的庄严答卷,也是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的生动注脚。
刀刃向内,彰显自我革命的政治勇气。纪检监察机关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力量,纪检监察干部手握执纪执法权,身处正风肃纪反腐第一线,一旦失守底线,危害更甚、影响更坏。1535人被处分的事实清晰传递出一个信号:纪律面前没有“铁帽子王”,纪检监察机关不是天然的“保险箱”,纪检监察干部也不具备天生的“免疫力”。从厅局级到乡科级,从立案审查到处分移送,这份通报不回避、不遮掩、不护短,以“零容忍”的坚决态度清理门户,以“壮士断腕”的非凡勇气自我革命,深刻印证了我们党“打铁必须自身硬”的政治自觉,生动诠释了“监督者更要受监督”的治理逻辑。唯有敢于向自己亮剑、勇于向内部开刀,才能守住纪检监察队伍的纯洁性,才能让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在正确轨道上运行。
“四种形态”,蕴含严管厚爱的治理智慧。通报显示,上半年全国纪检监察机关运用“四种形态”批评教育和处理纪检监察干部5999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4397人次,占比超过七成;第二种形态1219人次;第三、四种形态合计383人次。这一“金字塔”式的分布结构,绝非偶然,而是精准施策、分类施治的必然结果。第一种形态占比最高,说明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第二种形态重在惩戒与教育相结合,让轻违纪者及时止步、知耻知止;第三、四种形态针对严重违纪违法者,以雷霆手段清除害群之马,形成强大震慑。“四种形态”贯通起来,既体现了“严”的主基调,又饱含“爱”的温度;既是惩治震慑的“利剑”,也是教育挽救的“良药”,彰显了我们党“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一贯方针。
淬炼铁军,肩负新时代的使命担当。纪检监察干部是党的纪律的守护者、政治生态的“护林员”,岗位特殊、职责重大,必须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约束自身。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党的自我革命永远在路上,纪检监察干部面临的考验更加直接、更加严峻。新时代的纪检监察干部,必须做到政治过硬,始终忠诚于党、忠诚于人民、忠诚于纪检监察事业;必须做到能力过硬,练就敢于斗争、善于斗争的硬脊梁、铁肩膀;必须做到作风过硬,坚持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必须做到纪律过硬,自觉接受最严格的约束和监督。唯有以“自身正、自身硬、自身廉”的底气,才能挺直腰杆监督别人,才能在大是大非面前敢于亮剑,在歪风邪气面前敢于斗争。
治人者必先自治,责人者必先自责。1535人的处分数字,不是纪检监察队伍的“污点”,而是自我净化的“勋章”。它告诉我们:自我革命没有休止符,队伍建设永远在路上。在新征程上,只要纪检监察机关始终保持刀刃向内的勇气、抓铁有痕的力度,以“自剜腐肉”之勇,铸“打铁自身硬”之魂,不断锻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敢于善于斗争的纪检监察铁军,就一定能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坚强保障,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保驾护航。(作者:何竹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