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时评 || 破除“防御性作为”须动真格

发布日期:2026-09-22               来源:巴蜀党建网

 

 

       近期,“防御性作为”现象引发广泛关注。少数干部以“按规矩办”为挡箭牌,凡事层层请示、处处留痕,看似程序完备、履职尽责,实则是怕担风险、怕惹麻烦的避责自保,用形式上的忙碌掩盖实质上的不作为。破除“防御性作为”,既是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题中之义,更是激发干部队伍干事创业精气神的紧迫课题,必须靶向施策、标本兼治。

      “防御性作为”的本质是政绩观错位、责任心缺失。一些干部把“不出事”当成最大追求,把“守规矩”异化为“不作为”的借口,面对矛盾绕着走、遇到困难往上交,看似“稳扎稳打”,实则贻误发展良机、损害群众利益。比如,有的地方推进民生项目,本可简化流程快速落地,却因干部怕担责而反复论证、层层报批,导致项目拖延数月;有的干部处理群众诉求,本可现场协调解决,却以“需上级指示”为由推诿扯皮,让群众跑断腿、寒了心。这种“为了不出事、宁可不干事”的心态,与“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背道而驰,与“担当作为”的要求格格不入,必须坚决纠治。

       破除“防御性作为”,首先要拧紧思想“总开关”。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少数干部之所以选择“防御性作为”,根源在于理想信念不坚定、宗旨意识不牢固。要常态化开展党性教育,引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深刻认识到“不作为就是失职、慢作为就是渎职”,把“为民造福”作为最大政绩,把“解决问题”作为最高追求。同时,要加强典型案例警示教育,选取“防御性作为”导致工作延误、群众不满的反面案例,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让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从思想深处摒弃“避责自保”的错误观念。

       破除“防御性作为”,关键要完善制度“硬约束”。制度是行为的准绳,“防御性作为”之所以能大行其道,一定程度上与制度不完善、权责不清晰有关。一方面,要细化权责清单,明确各级干部的职责边界和决策权限,让干部知道“该干什么、能干什么、怎么干”,减少因权责模糊导致的“层层请示”;另一方面,要优化考核机制,把“实际成效”作为考核的核心指标,既看“做了什么”,更看“做成了什么”,既看“程序是否合规”,更看“群众是否满意”,坚决纠正“重留痕、轻实效”的考核倾向。此外,要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明确容错的具体情形和程序,为敢于担当、踏实做事的干部撑腰鼓劲,让他们放下包袱、轻装上阵。

       破除“防御性作为”,最终要靠监督“长牙齿”。监督是落实的保障,没有严格的监督,“防御性作为”就容易反弹回潮。要整合监督力量,发挥纪检监察、巡视巡察、群众监督等多方作用,对“防御性作为”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对群众反映强烈、造成不良影响的“防御性作为”问题,要严肃追责问责,既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也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形成“问责一个、警醒一片”的震慑效应。同时,要加强日常监督,把监督融入工作全过程,通过定期检查、随机抽查、实地走访等方式,及时发现和纠正干部在工作中存在的“防御性作为”问题,推动干部从“要我作为”向“我要作为”转变。

       “为官避事平生耻。”破除“防御性作为”不是一朝一夕之功,需要持续发力、久久为功。只有思想上重视、制度上完善、监督上严格,才能让干部真正放下“怕出事”的包袱、扛起“干成事”的责任,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和“事事落实到位”的执行力,在新时代新征程上展现新担当、新作为。(巴中市巴州区玉堂街道办事处 施敏)